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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2006-8-21 9:30:00

顶先售后服务明示

尊敬的用户:
欢迎您观看顶先网站或使用本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轻型电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规定,参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 1996]53号文件精神,综合电动自行车/轻型电动车的产品特点,本公司对产品售后服务作出了具体规定,为了能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善产品质量民事责任制度,请您购车后妥善保管服务卡,遗失不补。凭服务卡及购车票椐可以到售车单位或售车单位指定的服务部得到相应的服务。
☆一、保修
1、在您购车时,请当场验车,并有权要求销售人员提供有效票据和服务卡,以及修理单位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2、购车后,您应该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特别是加红色的部分,掌握正确
的使用方法和日常维护注意事项,若将电动自行车/轻型电动车交给不了解使用方法的人使用则应予以讲解,以免造成意外损坏。请不要将电动自行车/轻型电动车交给未成年人、孕妇及手脚不便者使用。
3、用户按产品使用手册正确操作使用。凡因制造质量原因导致发生性能故
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结合本公司三包条例由本公司统一履行三包义务。

☆二保修范围:见下表

主要维修配件保修期

主要配件名称

质量问题

保修期限

服务内容

车架、前叉

断裂

一年

免费维修

前叉、泥板

油漆大片脱落

三个月

免费维修

车圈

电镀件脱落

三个月

免费维修

前轴、后轴

热处理零件破损或断裂

三个月

免费维修

控制器、充电器

发生故障

一年

免费维修

调速把、显示仪

发生故障

三个月

免费维修

电动机

机壳开裂、绕组损坏

五年

免费维修

蓄电池

外壳破裂、漏液

一年

免费维修

备 注

以上均除人为因素除外。
配置500W电机的车型,蓄电池保修六个月。

注:1、您可以凭购车有效票据和保修卡到售车单位得到三包服务。
    2、本公司特别承诺:电池三包期限以电池出厂日期为起始日期限。
☆三、不属于保修的范围和内容
1、用户未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保养及调整造成的故障。
2、用户自行改装、拆修造成的损坏,以及不遵守使用规定而引起的故障。
3、用户保管不当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故障。
4、无保修卡、票据或票卡物不符。
5、易损件、消耗品不属“三包”。
6、消费者选项购时请认清外观质量,使用后因外观损伤不属于保修范围。
7、使用说明书上规定范围之外的自行拆损件。
8、未经特约维修单位同意自行修理造成的损坏。
☆四、保修原则
1、保修范围以外的故障及保修以后的主要件本公司仍负责修理但酌情收费。
2、超三包期以后的电池更新,本公司一律按优惠价供应;但旧电池必须一比一回收,返回电池制造厂,以免污染环境。
3、服务卡最终解释权归顶先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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